看守所开庭 防疫审判两不误——揭西县法院集中审理一批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20-02-13 已浏览:2032 文章来源:原创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流动带来的风险,同时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开展,2月11日,揭西县人民法院与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揭西县公安局等单位,到揭西县看守所集中开庭审理一批刑事案件。

上午9点,在由看守所会见室临时改建而成的审判法庭里,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告庭审正式开始。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审判人员对案情相对简单的14个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连续审理,持续进行了9个小时,部分案件当庭宣判。 

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如何开庭审理成为法院面临的难题。不同于一般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限短、时间紧,而被告人又羁押在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的看守所内,且传统的远程庭审系统无法应用。在这样的情况下,揭西县法院根据实际,积极与检察院、公安局沟通协调,三方一致同意在看守所开庭审理案件。为确保万无一失,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采取如下措施:第一,经过详细的筛查,确保所有进入临时法庭的人员均没有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接触过疑似人员,没有出现发热、咳嗽、发热等症状,在测量体温后进入法庭。第二,临时改建的法庭由密封的玻璃隔分成两个空间,并进行了全面消毒。审判人员、公诉人及辩护人等在玻璃的一侧,从看守所外部直接进入,被告人由看守所民警带到临时法庭的另一侧,双方通过电子设备进行通讯,确保法官等诉讼参与人与被告人不相互接触。庭审期间,诉讼参与人全程佩戴口罩。第三,为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缩减庭审次数,选取案情相对简单的14个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庭审结束后,看守所民警、公诉人、辩护人均为揭西法院在特殊时期的工作创新点赞,并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与法院共同做好与审判相关的各项工作。

被告人不出看守所进行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在揭西法院尚属首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集中体现,也是在疫情特殊时期对刑事案件审理工作的一种积极应对方式。在有效预防疫情的同时,减少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现审判工作和防疫工作“两不误”,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