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旁听 “零距离”普法——揭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为防范在校大学生被不法分子诱导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增强反诈意识,提高辨别能力,8月21日,揭西县人民法院联合团县委,组织返乡在校大学生,“沉浸式”旁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庭审、“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强化“以案释法”的普法实效。 2023年7月,被告人王某某从网络上看到粘贴色情“小卡片”引流从而非法获利的广告,而后与被告人罗某某、罗某某、张某某等人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到揭阳市揭西县、普宁市、榕城区等地方粘贴“小卡片”。2023年12月,受害者曾某某经扫描“小卡片”上的二维码下载APP后被诈骗大约5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明被告人王某某等人违法所得金额近9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罗某某、罗某某和张某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不断增长,涉案人呈现出年轻化趋势。许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既面临着陷入电信网络诈骗陷阱的风险,也面临着仅为了得到一些“好处费”而成为电诈案件的“工具人”,因一念之差面临牢狱之灾的危险。 旁听庭审的同学们在后续的座谈会上纷纷表示,以后一定会妥善使用和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个人账户、手机号等,不点击可疑链接,不连接来历不明的无线网络,不扫描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二维码,不因贪图小利而沦为罪犯的帮凶。 下一步,揭西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深化“以案释法”,甄选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走进法庭“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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