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5222民特1号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17 已浏览:2351 文章来源:
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受理申请人庄景抄申请宣告庄锡花死亡一案。申请人庄景抄称,其配偶庄锡花,女,汉族,1974年1月26日出生,户籍地:广东省揭西县上砂镇上联村委磜各村33号,于2004年7月离家外出未归,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庄锡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庄锡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庄锡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将知悉下落不明人庄锡花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此公告刊载于《人民法院报》(总第8041期),刊登日期:2020年5月18日,刊登版面: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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